中国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原贵州茅台酒厂)位于黔北赤水河畔的茅台镇,总面积68万平方米。现有职工近4000人,年生产茅台酒6000吨,年利税6亿多元,是国家特大型企业,全国白酒行业唯一的国家一级企业,全国优秀企业(金马奖),全国驰名商标第一名,是全国知名度最高的企业之一。
贵州茅台酒与苏格兰威士忌、科涅克白兰地同列为世界三大名酒。自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得国际金奖以来,连续14次获得国际金奖,并获得“亚洲之星”、“国际之星”包装奖,出口广告一等奖、蝉联历次国家名酒评比之冠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酒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茅台酒厂确定了“一品为主,多品开发,一业为主,多种经营,一厂多制,全面发展”的经营战略,先后开发了43%(V/V)、38%(V/V)、33%(V/V)茅台酒、汉帝茅台酒、茅台女王酒、茅台不老酒、贵州醇、贵州特醇、茅台醇等系列产品。
1994年,茅台酒厂管理一次性通过了GB/T19002-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,在白酒行业中率先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;1995年,在美国纪念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80周年名酒品评会上,茅台酒再次夺得特别金奖第一名。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,中国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将会以更高的要求,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。
法人代表:季克良
通讯地址:仁怀市茅台镇茅台酒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电话:(0852)2385814
传真:(0852)2386006
Emall:Fanghua@maotaichina.com
联系人:方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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