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 >
首 页
> 政府机构
处室名称:
公产处
主要职责:
负责省政府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、公务用车分配及机关房改工作;负责省人民政府大院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。
负 责 人:
洪 峰 (处长)
黔ICP备010003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承办(0851-6893198)
贵州恒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支持(0851-5862999)
管理员邮箱:
admin@gzgov.gov.cn
推荐使用IE浏览器 4.5及以上版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