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 > 首 页 > 政府机构 



处室名称: 公产处    
主要职责:     负责省政府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、公务用车分配及机关房改工作;负责省人民政府大院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。
负 责 人: 洪 峰 (处长)










黔ICP备010003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承办(0851-6893198)
管理员邮箱:admin@gzgov.gov.cn  推荐使用IE浏览器 4.5及以上版本